适用于电线电缆、橡胶、塑胶等绝缘护套在低温环境下进行拉伸试验,符合GB/T2951.14-2008、GB/T2951.11-2008、VDE 0472Part616、IEC 60811-1-4等试验标准要求。
1、当试验设备和试样一起在空气中冷却时,冷却时间应至少为4h。如果试验设备已预冷,冷却时间可缩短至2h。如果试验设备和试样均已预冷,则将试样固定在试验设备上的冷却时间应不小于30min。
2、拉伸试验时,采用能直接测量标记线间距离的试验设备,也可采用测量夹头间位移的试验设备。
1、 大拉伸长度:280mm
2、拉伸速度:20~30mm/分
3、夹头型式:非自紧式
4、试样规格:Ⅰ、Ⅱ号哑铃片
5、与低温恒温试验箱配套使用
1、取样:每个被试线芯应取两根适当长度的试样。
2、试样制备:所有护层(包括外半导电层,若有的话)剥去后,沿轴向切开绝缘;然后取出导体和内半导电层(若有的话)。
3、绝缘试条应磨平或削平,以获得下面所述的两个记线之间光滑平等的表面,磨平时注意避免过热。切削机示例参见GB/T 2951.1—1997的附录A,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绝缘只能削平,不能磨平。磨平或削平后绝缘试条的厚度应不小于0.8mm;不大于2.0mm。如果从原始试样上不能获得0.8mm厚度的试条,则允许 小厚度为0.6mm。
4、所有试条应在环境温度下处理至少16h。然后,沿着每根试条的轴向冲切出所需的哑铃试件。如有可能,应并排冲切两个哑铃试件。
5、对于扇形线芯,应在绝缘线芯的“背部”切取哑铃试件。
6、如果试验时能直接测量标记线之间的距离,则应按GB/T 2951.11—2008第9.1.3a的 后一段规定,在哑铃试件上标出标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