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技术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2001年11月1日建设部(建标[2001]221号),《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1年11月26日建设部(建标[2001]263号),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 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2001年12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02年7月1日施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洁浄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等。3.投标报价依据《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2001年12月26日建设部(建标[2001]270号),《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2001年12月26日建设部(建标[2001]271号)4.设计收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是4~6%。(原《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取费标准的通知》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375号)同时废止。由 定价改为 指导价,设计收费比现行标准提高56%,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是3~5%。5.合同签订参考《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00年3月1日建设部、国家 (建设[2000]50号),《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6年11月12日建设部、国家 (建监[1996]585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 0号(装修工程2年)。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强制性条文(共15条)3基本规定3.1设计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 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2材料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 标准的规定。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3施工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4抹灰工程4.1一般规定4.1.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5门窗工程5.1一般规定5.1.11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6吊顶工程6.1一般规定6.1.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8饰面板(砖)工程8.2饰面板安装工程8.2.4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施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8.3饰面砖粘贴工程8.3.4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德州市豪森木业有限公司 专用门项目负责人:章孟电话:18888216695